2015年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殊专业人才实施方案
为加强新宾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相关单位人员短缺、年龄结构老龄化等局面,提升相关事业单位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能力,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文件之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高校公开报名、统一面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根据公开招聘特殊专业人才工作需要,成立新宾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殊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贾深
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党委书记 王立志
副组长:
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副局长 马建林
成员:
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局纪检委员 闫法霖
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局人事股股长 卢永艳
新宾满族自治县林业局人事股办公室 孙黎黎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有3家事业单位的3个职位开展招聘,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8人。
(三)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 28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含)至1997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步骤
(一)公布招聘计划
在招聘学校网站上公布公开招聘职位计划信息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形式:在参加招聘的学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后,面试考核时在学校当场报名。
2、报名人员应填写下列材料交招聘小组审核。
(1)报名表。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照片1张。
(4)员工自荐材料1份。
(5)学习成绩单。
(6)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保证在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如未按期毕业或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影响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职位要求。
5、本次考试实行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名表和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并保证所填信息和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如相关信息和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交由相关机关进行处理。
6、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7、考生面试考核结束后,应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招考单位联络,因通讯不畅造成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面试考核
1、对初审合格人员由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考核。
2、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新宾县人社局负责技术指导与监督,新宾县监察局对面试全程进行纪律监督。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局另行制定,报新宾县人社局备案。
3、面试考核形式:面试考核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既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术知识,也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人际交往和仪态仪表等综合能力。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运用相关专业知识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将来从事的工作具有前瞻性和实用性。及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协调和人际交往等能力。
5、录取办法: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6、对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才引进协议。
(四)体检考核
拟引进人员按照要求参加体检和考核,体检及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执行。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对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本招聘公告由新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宾县林业局解释。
咨询电话:
新宾县林业局:024-55022771
监督举报电话:
新宾县监察局:024-55080083
附件:1、2015年新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殊专业人员职位信息表(点击下载)
2、2015年新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殊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新 宾 满 族 自 治 县 林 业 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